云南与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进行座谈交流

2018-01-22

云南与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进行座谈交流

 

 

2018年1月18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张德生同志与前来的拜会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中国香港)云南办事处首席代表郎书亚(JOSHUA W A LANGE)先生和财务总监李瑛女士进行了座谈交流。

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于2005年11月11日在香港成立,成立以来一直通过与政府、教育及慈善机构开展合作,在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服务于提高亚洲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公益慈善事业,2011年10月24日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在云南省民政厅进行过组织备案。2017年12月28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中国香港)云南办事处登记设立,是云南省公安厅2017年登记的23个代表机构中的最后一家。

张德生同志向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中国香港)在滇设立代表机构表示祝贺。他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实施以来,云南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省公安厅非管办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及银行、税务、人力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作沟通,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便利措施,及时帮助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滇代表机构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详细询问了解了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中国香港)云南办事处设立情况、工作人员、资金拔付形式、项目内容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他也对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云南办事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办事处除了遵守《管理法》要求外,还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政策、结合云南教育扶贫的实际需求做好项目活动。二是办事处在教育、民政、医疗等业务领域开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非管部门也会保障办事处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希望办事处按照组织的章程和宗旨,平等关爱和平等救助。受助对象不管是来自农村,来自什么地方、有无宗教信仰,都一视同仁的施予救助。

郎书亚先生对省厅非管办在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设立代表机构过程中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将严格依法在滇开展项目活动,为云南的教育扶贫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郎书亚先生还代表协同福利及教育基金向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赠送了感谢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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