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非管办到省扶贫办与世界宣明会合作项目交流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2017-07-11

云南非管办省扶贫办与世界宣明会合作项目交流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为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提供指引和服务,7月6日,云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民警徐飞、陈斐应邀前往省扶贫办与(香港)世界宣明会——中国基金有限公司云南代表处合作项目工作交流会就《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行宣讲。省国际扶贫与发展中心主任姚倩、云南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张玲、省妇儿工委办副主任董鹏志、世界宣明会——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余文伟、世界宣明会云南代表处首席代表张佩丽、红河、楚雄、德宏等9州市县扶贫办、相关合作单位及宣明会云南代表处下属各项目组工作人员共约40余人参加。

    世界宣明会于1950年成立,(香港)世界宣明会——中国基金有限公司于1995年3月2日成立,是一个国际救援、发展及公共救援的民间组织。2011年1月27日根据《云南省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暂行规定》在云南省民政厅办理组织身份备案,2017年3月29日成为为第一批获得云南省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9家组织之一。2011年至2016年,世界宣明会云南办事处与云南省扶贫办共同合作,持续在云南省楚雄、红河、丽江和德宏等州市开展了农村社区发展、灾害紧急救援等扶贫援助项目,共募集投入各类援助资金1.97亿元

    此次宣讲针对参会的基层扶贫办和宣明会项目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云南非管办民警结合目前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况,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和解释了《管理法》基本原则、活动方式、活动领域、双重管理机制、活动规范、信息备案和服务便利措施等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息息相关的内容,就日常工作中容易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提示。通过宣讲向业务主管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传递了云南非管办“欢迎、服务和依法”的工作理念。

  通过本次宣讲,参会人员对如何依法规范开展活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对云南非管办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衷心感谢。

关闭